京源环保:京源环保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涉案金额:29,098,783.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鉴于本次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号),披露了江苏优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地建设”)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优地建设的诉讼请求为:撤销原、被告于2020年1月18日签订的《终止协议》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号),披露了优地建设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江苏优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书编号:(2020)苏0602民初6881号。
    
    二、上诉案件的情况
    
    1、诉讼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江苏优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述人(原审被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上诉请求如下:
    
    撤销(2020)苏0602民初6881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查明事实后改判。
    
    3、事实与理由:
    
    (2020)苏0602民初6881号民事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1)案由应为确认合同效力纠纷,原审变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当;
    
    (2)原审遗漏中标合同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3)原审对于被上诉人欺诈事实的认定错误。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鉴于本次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京源环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