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12号文核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盛虹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3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3月22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38,812,982张,总计3,881,298,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63%。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3月24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0,772,519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077,251,9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414,491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41,449,1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此外,《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414,499张,包销金额为41,449,900元,包销比例为0.83%。
2021年3月26日(T+4日),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966583
发行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26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
果公告》之盖章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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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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