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20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严守了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了独立的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的需要,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本外币各项借款、贸易融资、申请承兑、信用证、保函、银行信贷证明、贷款承诺等),授信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融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对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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