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张江: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0年度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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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年度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3月30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委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中审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林耀坚先生、许青先生)和一名非执行董事(沈波先生)组成,并由具备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景及丰富经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林耀坚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与第六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一致,所任委员职务均未发生变化。
    
    林耀坚先生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澳洲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沈波先生为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医药执行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许青先生为同济大学医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肿瘤学系副主任、肿瘤研究所副所长;同济大学附属第十人民医院肿瘤内科主任、主任医师;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皮肤病医院肿瘤科主任。
    
    二、审核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共计召开6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公司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境外财务报表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公司境外核数师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二)2020年2月28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度依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之财务报表及业绩公告,并授权依据相关规定发布;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审议通过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依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审议通过2019年度关连交易事宜;
    
    4、审议关于委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集团2020年的国际及法定核数师,并按与2019年大致相当的标准支付核数费用;
    
    5、审阅《企业管治报告》,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常规及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认为能较好地遵守《守则》,通过《企业管治报告》;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审核委员会报告;
    
    (三)2020年3月18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依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修订事宜。
    
    (四)2020年4月28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审核委员会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用以公司科创板股票上市申报之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期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发布。
    
    (五)2020年8月25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五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六个月期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核之财务报表及业绩公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2020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2020年度第六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九个月期间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核之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三、审核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2020年度审计期间,审核委员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在会计师进场前,与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和评估,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情况的汇报,并就年度审计的工作内容、审计计划及各自关注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同外审会计师就审计方法、审计中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的情况。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财务审计报告后,就会计师提交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议,公司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审核委员会委员本着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就公司关联交易查阅了必要的文件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交流。经核查,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度,审核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确保审计工作规范运作、有章可循,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完善公司审计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2021年,审核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确保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林耀坚、沈波、许青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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