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拟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拥有丰富的境内和境外审计经验,兼具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A股)及境外(H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境内及境外的审计相关服务。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周忠惠、林耀坚、许青、杨春宝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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