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0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按税后净利润43,923.3733万元,母公司按当年税后净利润48,437.6521万元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4,843.7652万元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966.3240万元。拟以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共派发含税现金红利27,450.098775万元。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期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唐芙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薪资调整方案》
结合公司薪资水平以及行业情况,制定公司2021年度薪酬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亚利监事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吉安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因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现仍处于提产阶段,银行要求母公司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申请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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