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生益电子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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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由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董事谢景云女士和独立董事汪林先生三人组成。其中陈文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是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7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同意《关于公司及的议案》。
    
    2、2020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3、2020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关于追认日常
    
    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依照规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委员们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审计委员会就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跟进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环节,未发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根据其履职能力、职业操守和服务水平,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建设的相关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的有效进行。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审计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良好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文洁、谢景云、汪林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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