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1-013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安”)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1858,发证时间为2020 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江苏永安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即 2020年至2022 年,可继续享受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江苏永安2020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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