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泛亚微透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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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由独立董事许明强先生、独立董事葛鸿女士和董事李建革先生三人组成。其中许明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对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的议案。
    
    2、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
    
    3、2020年7月3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审阅报告》。
    
    4、2020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1、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就审计的总体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截止报告期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其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认真执行内部审计工作。
    
    4、积极参与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积极参与并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工作,参与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修订工作。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督促内控缺陷整改。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召开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积极沟通的方式,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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