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结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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