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1-01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的指标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1-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2021-0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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