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
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泉军、田祖海、邹斌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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