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4号文核准,截至2016年10月28日,本公司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66,400.00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24,500,000.00元后,于2016年11月3日存入本公司账户116,066,4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2,39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4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13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9,273,992.82元,补充流动资金 19,531,992.56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8,333,928.59 元(其中募集资金14,870,414.62 元,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3,463,513.97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499,504.6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8,773,497.51元。
本年度不存在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037,834.72元,七天通知存款8,000,000元,合计余额9,037,834.72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78,773,497.51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9,531,992.56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037,834.7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11月,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阜裕支行 开 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为:20000001306400013358550和2000000130640001335724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0512220000000012。
2016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两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批准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2000000130640001335724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698016169。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已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中心项目,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98016169变更为一般户。
2018年12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512220000000012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民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63076373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630763731 活期 1,037,834.7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630763731 七天通知存款 8,000,000.00
合计 9,037,834.7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3,684,664.71元(其中2020年度收入203,436.35元),已计入北京银行募集户转民生银行募集户资金81.27元,并扣除手续费17,821.19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106.8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于2018年11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同意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变更后的预期可使用状态。
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变更,营销服务网点拟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厦门变更为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终止重庆、沈阳、合肥、济南及厦门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北京、上海变更为上海,终止北京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变更后,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继续实施,投资总额调整为2,220万元,用于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营销服务网点,以及上海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资金缺口。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2020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将上述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5G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5,316,609.32元,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316,609.3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350015 号《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当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期初银行保本理财产品1,800万元,本期已到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1,800 万元,期末余额为0。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 19,399,613.66 元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于2018年11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32,378.90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
本年度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东方中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中科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配套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367.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9.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5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17.6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77.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5.86%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 (3)=(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电子测量仪器租赁 否 5,320.00 4,570.00 4,636.99 101% 2019年12月 1,088.61 否
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2、技术服务和测试应 是 2,940.00 是
用中心项目
3、营销服务网络和物 否 6,480.00 2,220.00 2,290.41 103% 2019年12月 否
流配送中心项目
4、5G及半导体电子测
试仪器租赁经营性资 否 1,850.00 949.95 949.95 51% 2021年12月 54.46 否
产扩充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740.00 8,640.00 949.95 7,877.35 1,143.07
合计 — 14,740.00 8,640.00 949.95 7,877.35 — — 1,143.0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营销服务网点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厦门变更为广州、郑
州、天津、杭州、绵阳,终止重庆、沈阳、合肥、济南及厦门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北京、
上海变更为上海,终止北京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变更后,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继续实施,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资总额调整为2,220万元,用于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营销服务网点,以及上海物流配送中心的建
设,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资金缺口,该项目剩余的募
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投入5G 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
资产扩充项目。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扩充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延期一年。
截至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5,316,609.32元,
2017年4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316,609.3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350015号《东方
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
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期初银行保本理财产品1,800万元,本期已到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1,800 万元,期末余额为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总额(1) 额 (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否发生重大
变化
5G及半导体电子测试仪器 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 1,850.00 949.95 949.95 51% 2021年12月 54.46 否
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送中心项目
合计 — — — — —
为了满足客户对电子测量仪器租赁业务日益增加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司电子测量仪器租赁业
务的整体规模,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
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5G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2020年5
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漆传金 张涛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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