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证券代码:6003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家
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1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3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上市公司、新力金融 指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代“华泰家园3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减持其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新力金融2,836,958股,约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0.5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变动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1层
法定代表人 崔春
注册资本 26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12590222J
成立日期 2014年10月16日
主要股东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其他国家或地区永
久居留权
崔春 中国 北京 董事长 无
王锦海 中国 北京 董事、总经理 无
朱前 中国 上海 副总经理 无
刘玉生 中国 北京 合规总监 无
席晓峰 中国 北京 副总经理 无
刘博文 中国 江苏南京 董事会秘书 无
陈天翔 中国 江苏南京 董事 无
焦晓宁 中国 江苏南京 董事 无
费雷 中国 江苏南京 董事 无
王玲 中国 江苏南京 董事 无
戴斐斐 中国 江苏南京 监事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新力金融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代表的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基于投资管理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8),因投资管理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之日后15个交易日起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90天内减持数量不超过5,133,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执行前述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505,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668,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836,9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原来的28,505,138股减少至25,668,18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原来的5.55%减少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代“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 28,505,138 5.55 25,668,180 4.99999
理计划”)
合计 28,505,138 5.55 25,668,180 4.9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新力金融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 交易 交易时间 交易均价 交易股数 占总股本的
方式 方向 (元/股) (股) 比例(%)
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 集中 2020.10.28-
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 竞价 卖出 2021.3.22 9.19 7,970,539 1.55
计划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1年3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址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金炎
电话:0551-63542170
传真:0551-63542170(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签名盖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华泰家园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
签署日期:2021年3月2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限公司
股票简称 新力金融 股票代码 600318
华泰证券(上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华泰家园3号集合 注册地 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
资产管理计划”)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 □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否 √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28,505,138 持股比例: 5.5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25,668,180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是√ 否 □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 否 □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
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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