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升规范治理的目的,对公司工作履行必要监督和提供建设性意见。
    
    现就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通过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求,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以货币出资,通过关联方的资金优势和公司管理层的管理优势,有助于推进公司在环卫等智慧城市服务领域的发展,实现转型升级。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仁昱________________
    
    孙仕琪________________
    
    赵 强 _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扬子新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