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 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21—02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担保事项解除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 公司目前存在违规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现实际控制人尹兵、控股股东吉祥嘉德,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吴玉华、陈晓琦采取了积极措施解除违规担保。在前述违规担保解除之前,公司暂不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权激励暂不向激励对象授予。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与义源铜业达成附生效条件的和解,预计2021年3月31日前,达成和解条件,相关违规担保解除;公司已经与江苏瀚讯达成附生效条件的和解,预计2021年4月30日前,达成和解条件,相关违规担保解除。公司与大东工贸的相关违规担保的诉讼尚在二审中,如果二审结果不如预期,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吴玉华、陈晓琦承诺将采取包括承担公司损失、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等方式解除上市公司还款、违规担保责任。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解除的违规担保涉及义源铜业500万元、江苏瀚讯2亿元、大东工贸8,500万元。义源铜业剩余500万元将在2021年3月31日前解除,江苏瀚讯全部违规担保将在2021年4月30日前解除。
一、违规担保情况
2020年8月,公司经自查公司累计违规担保金额为:3.65亿元,截至2020年8月尚未解除金额为:2.98亿元。其中:(1)2017年对实控人尹兵 1.3 亿元违规担保,截至2020年8月3,000万元 已解除,1亿元尚未解除,债权人已提起诉讼;(2)2018年对实控人尹兵1.85 亿元违规担保,截至2020年8月尚未解除,债权人已提起诉讼;(3)2018年对吉祥嘉德 5,000万元违规担保,截至2020年8月尚有1,300万元没有解除。详情请见《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二、违规担保解除的进展情况
公司自查发现违规担保以来通过督促实际控制人解决违规担保事项、积极应诉、完善相关管理等措施,积极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现将相关违规担保解除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1、与义源铜业相关的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主体已经与义源铜业、魏爱民、王治国达成附生效条件的和解,由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吴玉华、陈晓琪控制的相关主体承担相关债务,在2021年3月31日前再向义源铜业、魏爱民、王治国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将解除公司全部1,300万元违规担保责任。公司将不再承担相关对义源铜业、魏爱民、王治国担保、还款责任。
2、与江苏瀚讯相关的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主体已经与江苏瀚讯达成了附生效条件的和解,确认公司不是相关借款的用款人、尹兵先生为相关借款的实际用款人。在相关方给予履约保证措施后,和解生效,公司违规担保责任将全部解除,不再对江苏瀚讯相关借款承担担保、还款责任。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1民初588号之二),法院准许原告江苏瀚讯撤诉。目前,公司预计与江苏瀚讯达成和解将于2021年4月30日前生效,和解生效后公司对相关借款的还款、担保责任解除。
3、与大东工贸相关的违规担保
2021年1月,公司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5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为原被告间没有真实的交易和债权关系,其依据票据权利要求被告支付票据款的请求不能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江苏大东工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大东工贸已经提起上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尚未开庭。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如果二审结果不如预期,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吴玉华、陈晓琦承诺将采取包括承担公司损失、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等方式解除上市公司还款、违规担保责任。
三、截至本公告日尚未解除的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解除的违规担保涉及义源铜业500万元、江苏瀚讯2亿元、大东工贸8,500万元。义源铜业剩余500万元将在2021年3月31日前解除,江苏瀚讯全部违规担保将在2021年4月30日前解除。
上述事项尚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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