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1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的通知》,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 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
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
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
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
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
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