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6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口头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艺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3号)。该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1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相关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并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15,000万元(含),发行数量为1,150万张(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5,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115,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0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4,5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0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公司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3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3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327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每1,000元为1手转换成手数,即每股配售0.001327手可转债,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需存储于在银行开立的资金专项账户中。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安排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3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