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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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下午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子公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印章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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