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21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董事王敏先生、江如练女士,独立董事阮军先生、方志刚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信银行对公司向其申请的贷款继续实施临时性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仍存在一定压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同意对公司借款中的7,900万元及8,500万元再次实施展期,本次展期后的还款日期分别为2021年9月23日及2021年9月24日。公司同意以名下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聚龙山3号路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及其配偶彭国平女士为此次借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理上述展期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银行贷款继续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敏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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