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公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2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监事会对该议案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办法旨在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议案审核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在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员工。无独立董事、监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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