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金宏气体: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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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6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 2021 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2021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累计签署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25亿元、实际贷款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相关银行贷款法律文件,并有权使用公司相关资产对该等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所述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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