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作为深
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谨慎、
规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将有关
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周世权、周生明、李忠轩
二O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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