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8日开市起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停牌前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进行了核查比较。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1年1月29日)收盘价格为8.55元/股,停牌前一交易日(2021年3月5日)收盘价格为10.51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22.9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3月5日),公司股票、上证综指(000001.SH)及证监会公共设施管理行业指数(883181.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公告前21个交易日 公告前1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1年1月29日) (2021年3月5日)
西藏旅游(600749.SH)股票 8.55 10.51 22.92%
收盘价(元/股)
上证综指(000001.SH) 3483.07 3501.99 0.54%
证监会公共设施管理行业指数 3415.98 3883.63 13.69%
(883181.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22.38%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9.23%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9.23%,未超过20%;在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22.38%,超过20%,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标准。
本次交易,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本次交易事宜之初,公司就采取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及制度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具体包括:策划阶段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与相关参与方及时签订保密协议、及时签署并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此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员、交易对方、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对其各自在公司股票停牌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经核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风险提示如下:
1、中国证监会可能将对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因此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2、如公司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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