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 年,董事会积极发挥各项决策职能作用并根据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合理规划业务发展和管理层责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秉承“成就合作伙伴,实现企业价值”的核心经营理念,坚持“做世界一流的材料方案提供者”的企业愿景,在全体公司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在保证员工健康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复工复产,有效把握下游客户产品变化需求,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引领公司的业务能力和系统建设能力再上新台阶,并为2021年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15,281.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6,474.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5,524.20万元,销售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同比增加 28.07%、36.79%和200.04%,并实现每股收益0.52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0,760.36万元,资产总额为163,506.67万元。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总计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及通过的议案如下:
1、2020年1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共9项议案。
2、2020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共6项议案。
3、2020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共1项议案。
4、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关于2019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0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以及2020年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19项议案。
5、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共1项议案。
6、2020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共1项议案。
7、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共5项议案。
8、2020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2项议案。
9、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共 1项议案。
10、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共8项议案。
11、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4项议案。
三、2020年度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能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全部决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20 年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本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董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工作情况的评定和要求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认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各项决议。
2、公司董事会希望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能够继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
六、2021年度公司发展方向
1、行业未来趋势
作为众多国民基础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行业,新材料特别是高分子材料行业将长期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而随着国内企业技术的不断提升,和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以及消费升级时代的到来,高分子材料行业将围绕 5G、汽车新能源及轻量化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展。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Juniper Research公司报告预测,到2025年,全球5G服务收入有望突破650亿美元。而由于5G信号的高传输速度、低延迟要求,传统能够对信号产生屏蔽的金属材料将不再大规模适用于5G设备。因此高分子等非金属材料将实现在5G设备上的大规模使用。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汽车轻量化目标在2025、2030年将实现比2015年整车质量分别减重20%、35%。而按照报告期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略,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将带动相关材料行业进入新的阶段。
此外,伴随消费升级带来的产品个性化和环保化以及集成化,也将对高分子材料在免喷涂、精密加工等方面替代传统材料提出了需求。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内新材料行业都将维持平稳甚至快速发展阶段。
2、公司发展战略及计划
公司将持续秉承“成就合作伙伴、实现企业价值”的核心经营理念,以高技术含量的特种高分子和工程高分子材料为着力点,以技术发展和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持续强化生产、研发、服务、内部管理等方式,为客户持续提供最具性价比的新材料解决方案,带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回馈社会和广大投资者。
(1)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规模竞争力
目前,公司 IPO 募投项目已进入平稳运行阶段。未来,公司将进一步释放募投项目设备产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稳定的材料产品。公司PTFE薄膜材料设备已具备投产运行能力,结合目前江苏基地已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首批“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资质,公司将实现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不断提升,也将进一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工作,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所得实际募资净额3.48亿元,有效助推公司经营及重庆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投入并开展建设工作,相关工作目前正按计划进行。
(2)加强研发创新,适应市场变化
创新一直是公司发展的内在动力,公司将利用好公司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和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研发系统优势,不断将前沿技术研发优势逐步转化为可产业化的产品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技术研发方面,大力开展以LCP、PPA、聚砜为代表的特种高分子材料研发;完善以石墨烯、碳纳米管、碳纤维为代表的高分子/碳材料复合材料的制备工艺和材料性能;丰富弹性体材料结构,加强工艺稳定性;加强优势工程塑料、通用塑料的配方持续优化。应用开发方面,紧密围绕5G、汽车、半导体行业未来发展态势,研发适用于产业特殊要求的材料方案;巩固原有电子、电气、水处理、光伏等优势行业地位,与客户共同开发个性化、前沿化材料;拓宽无人机、医疗器械、OA、ATM金融系统、机器人、家居等未来高分子材料具有巨大成长空间的行业,为客户开发能够良好解决现有材料问题的高分子材料方案。
(3)整合资源,寻求外延式发展
根据加工方式,高分子材料可分为注塑级、薄膜级、纤维级等多种型号。目前国内高分子企业在注塑级市场已经具备与国外领先企业竞争的优势,但由于产业链分散和技术起步较晚等原因,国内薄膜级、纤维级高分子材料市场仍被跨国企业所占据。公司将依靠自身LCP材料的成功制备基础,大力与产业链内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互动,实现特种材料加工方面的进口替代。此外,公司也将珍惜资本市场的平台优势,积极发现并接触具有产业协同作用的标的,争取在自身原有业务能力不断加强的基础上,快速提升并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4)完善内部管理,探索智能制造
公司将在原有“采购、研发、销售”三位一体体系的基础上,持续梳理公司内部流程体系和制度完善,更快地响应市场需求和变化。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制造工厂的成功案例,开展对外交流和模式探讨,积极探索标准化工厂、数字工厂、智能制造工厂的建设和管理模式。优化办公自动化(OA)和项目管理(PLM)系统,关注考核、监督制度的合理性、系统性和可执行性,在合理、高效、安全范围内最大程度调动员工积极性。
(5)构建沃特学院,夯实自身实力
公司快速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人才的持续贡献。公司将基于已设立运行的“沃特学院”实现人才的培养、储备和传承。“沃特学院”将以学习、分享、拓展、创新为目标,通过外部资源引进、内部先进资源互动、经典案例分享等方式为公司提供人才不断成长和沉淀的平台。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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