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 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31,840,79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8元,公司共募集资金2,119,999,999.68 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2,094,185,505.08元。新增股份于2014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保管与使用。根据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56,618,941.65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 255,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 度累计使用 322,000,000.00 元,本年 度使用2,316,000,000.00元,收回本金2,383,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001,618,941.65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1,936,566,527.41元,本年度使用65,052,414.24)。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少明) (谷秀娟) (朱 岩)
2021年3月18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