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电脑:华东电脑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包括中电科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在内的82名厦门雅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迅网络”)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雅迅网络99.76%股份。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包括电科数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12名上海柏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飞电子”)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柏飞电子100.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以定价方式向电科投资、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
    
    经核查,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前述相关主体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3、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4、其他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电科数字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