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
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 1-2
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 10 8566 5588
传真+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210A002871号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鑫科技公司”)2020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晨鑫科技公司《关于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1294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晨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晨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晨鑫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晨鑫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晨鑫科技公司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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