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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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晓楠 王 健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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