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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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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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王勤律师、毕中周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存档,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前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1年3月4日,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其他事项(包括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且,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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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C1-601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顾清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为5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6,687,94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030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3,806,8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767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81,0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633%。
    
    经验证,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外,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用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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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公
    
    司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进行了计票、监票。
    
    根据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进行相应清点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公布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0,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6%;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2,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52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3%。
    
    2.02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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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标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0,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6%;反对3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2,7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523%;反对3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对价支付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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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26,3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1%;反对36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58,8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305%;反对3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27,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60,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7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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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所持股份的8.154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1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27,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60,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7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4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2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27,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60,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7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4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3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4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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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5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6业绩承诺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7业绩补偿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8减值补偿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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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9超额业绩奖励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0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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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4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32,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41%;反对3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4%;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3,965,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740%;反对3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77%;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5配套融资金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32,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41%;反对3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4%;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65,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740%;反对3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77%;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6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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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8锁定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27,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60,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7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4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9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3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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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31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4、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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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5、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6、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超额业绩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27,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2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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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60,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76%;反对3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42%;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9、《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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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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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之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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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97%;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82,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675%;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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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奥英光电向银行借款及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41,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4,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893%;反对33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25%;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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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335,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2%;反对3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3%;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68,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504%;反对3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14%;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2%。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dentons.com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锦富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签署
    
    页)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签名: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 蓉 蓉 王勤
    
    ______________
    
    毕中周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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