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往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中审众环能够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独立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旭东 李焰 阮仁满 郭勤贵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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