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重组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专项核查意见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宁显峰等17名原
股东持有的时代桃源81.45%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
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00%,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
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配套融资以本次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本次购买资产不以本次
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本次配套融资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购买资产的
实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
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财务
顾问对上市公司股票重组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核查情况
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21年3月1
日开市起停牌(以下简称“此次停牌”)。对此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计算如下:
单位:点、元/股
日期 科创50指数(000688) 中证环保指数(000827)万德斯(688178)
2021年1月25日 1,498.60 2,164.86 28.19
2021年2月26日 1,325.59 1,926.84 28.60
期间累计涨跌幅 -11.54% -10.99% 1.45%
从上表可知,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日前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
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 20.00%,未达到《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
第五条的相关标准,不存在异常波动。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
标准,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在重组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永言 崔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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