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1-013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9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永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426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0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426人调整为386人,激励总量由300.00万股调整为292.0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40.00万股调整为232.01万股,预留授予数量60.00万股不变。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40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以2021年3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86名激励对象授予232.0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80元/股。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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