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作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现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2、公司《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关于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制度》,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对副总经理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张金波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聘任张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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