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丁世国 侯文华 马立群 王中杰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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