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杰)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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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杜杰)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0年4月27日,本人因任期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本人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各项议案,并提出诸多合理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0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共召开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未列席过股东大会。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0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对以下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2020年1月1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2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0年度在公司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情况、审计专项报告进行审查、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外审机构联系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任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未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但通过远程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0年度,本人无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期待公司继续阔步前行!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杜杰
    
    2021年3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杜
    
    杰)》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
    
    杜杰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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