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怀谷、庞春云、马国柱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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