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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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9:00在公司801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并且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在本年度内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与关联方飞天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入驻飞天光电产业园所产生,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收取水、电费是以飞天光电产业园为整体收取单位,水、电费须由关联方代缴。同时,由于公司入驻飞天光电产业园区,整个园区的物业服务由关联方翔天整体提供,且其为企业提供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安服务,清洁服务以及室内设备维修等特约服务等,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160.3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此次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此次确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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