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新光光电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康为民、康立新、曲波、王玉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
关联交 关联交 本次预 占同类业 披露日与关 上年实 业务比 额与上年实
易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计金额 务比例 联人累计已 际发生 例 际发生金额
(%) 发生的交易 金额 (%) 差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向关联 哈尔滨新
人购买 光飞天光 水电费 50.00 65% 11.39 43.97 65.04% -
商品 电科技有
限公司
哈尔滨翔天
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成立
于2020年5
接受关 哈尔滨翔 月,系哈尔
联人提 天物业管 滨新光飞天
供的劳 理有限公 物业费 110.30 65% 16.29 66.20 61.74% 光电科技有
务 司 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公
司自2020年5
月起接受其
提供的物业
服务
合计 - 160.30 - 27.68 110.17 -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 联 人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 40.00 43.97 水电耗用增加导致
购买商品 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名称 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0年4月14日
住所 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一路1717号
法定代表人 康为民
注册资本 4,500.00万元
农业技术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
经营范围 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
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9,253.10万元,净资产为8,238.18万
财务状况 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019.59万元,净利润为8,926.24万元。(以上
数据均未经审计)
2、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名称 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20年5月18日
住所 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61号
法定代表人 王卫东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餐饮
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翻译服务;打字复印;酒店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66.90万元,净资产为219.64万元;
财务状况 2020年度营业收入359.61万元,净利润221.83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
经审计数值)
(二)关联关系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持有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光电”)88.0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康立新持有飞天光电 12.0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飞天光电系公司关联方。
2、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天物业”)系公司关联方飞天光电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翔天物业系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1、关联方飞天光电依法存续经营,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2、关联方翔天物业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飞天光电2021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代为缴纳水、电费,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代缴价格以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收取其他任何服务费用。
2、公司与翔天物业2021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在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基础上,关联方为企业提供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安服务,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维护,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以及室内设备维修等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一)上述与飞天光电关联交易系由于公司所在办公地水电费以光电产业园为收取单位,公司需通过光电产业园建设主体飞天科技支付相关水电费,飞天科技不收取任何代缴费用。上述与翔天物业关联交易系关联方为企业提供物业共用部分的相关服务。
(二)上述与飞天光电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并以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收取其他任何服务费用;上述与翔天物业关联交易系参考当地物业费用标准。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符合公司制度一致性的要求,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公允、信息披露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光光电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关 峰 包红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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