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普生物: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周睿)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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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anjin Ringpu Bio-technology Co., Ltd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周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特将2020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本人任职期间,亲自参加董事会表决10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人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2020年1月10日,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3月18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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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意见。
    
    2020年3月31日,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外提供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授权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确认过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会计政策变更、补选公司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4月23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兽用原料药建设项目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5月27日,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6月1日,对调整2018年度及2019年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值及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基数值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6月14日,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6月30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6日,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2020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员工持股计划持续期延期、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涌金司库版)并提供担保、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对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20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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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严格按照《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任职期间,针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度,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最后,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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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望公司在本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新发展,为全面提升企业
    
    价值而努力奋斗。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支持和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睿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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