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经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辉君先生、王新明先生、李勇先生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经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思源先生、杜金岷先生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中杜金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思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军旗、潘学模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