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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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振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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