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德马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41.91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公司支付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合计 5,557.988576万元;公司于 2019年 8月 15日已支付承销保荐费188.679245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仍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余额48,435.595469万元已于2020年5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此
外公司累计发生 2,153.301641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
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贵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应为人民币46,093.61458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41.91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5.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3,804.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11.2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12.27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85.8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812.2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为185.86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809.19万元,理财结算账户余额为3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5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工业”)在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吴兴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6月28日,德马工业和保荐机构与湖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资金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号 (元)
1 浙江德马科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360020010120100158798 18,298,458.18
股份有限公司 司湖州分行
2 浙江德马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05248228885 4,182,095.42
股份有限公司 司湖州市分行
3 浙江德马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5230029888088889 59,460,985.33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
4 浙江德马工业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800020709039288 16,150,316.57
设备有限公司 司吴兴支行
合计 98,091,855.50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093.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12.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12.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
项目 项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累计投入 计投入金额 末投入 预定可使 实现的 到预计 可行
含部分 总额 (1) 金额(2) 与承诺投入 进度 用状态日 效益 效益 性是
变更 金额的差额 (%) 期 否发
(如 (3)=(2)-(1) (4)= 生重
有) (2)/(1) 大变
化
数字化车 2022年7
间建设项 否 5,900.00 5,900.00 5,900.00 2,293.11 2,293.11 -3,606.89 38.8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智能化输
送分拣系 2022年8
统产业基 否 14,246.78 14,246.78 14,246.78 894.15 894.15 -13,352.63 6.2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地改造项
目
新一代智
能物流输 2022年9
送分拣系 否 5,651.33 5,651.33 5,651.33 847.25 847.25 -4,804.08 14.99%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统研发项
目
承诺投资 - 25,798.11 25,798.11 25,798.11 4,034.51 4,034.51 -21,763.60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小计
补充流动 否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2,377.76 2,377.7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小计 - 37,798.11 37,798.11 37,798.11 6,412.27 6,412.2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 否 8,295.51 8,295.51 8,295.51 2,400.00 2,4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投向
合计 - 46,093.62 46,093.62 46,093.62 8,812.27 8,812.2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
均未到期赎回。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2019年 4月,经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
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新一代智能物流输送分拣系统研发项目的建设期均为 2年。公
司原计划募投项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后即开始实施。然而,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均有所
延缓,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始实施时间分别为2020年7月、2020年8月、2020年9月,为此,公司重新规划了募投项目的完成时间,从开始实
施的时间计算建设期,分别计划于2022年7月、2022年9月、2022年9月完成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00万元,明细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期限 预期年化
(万元) 收益率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 7天通知 定期存款 5,000 无固定期限 1.62%
公司吴兴支行 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天通知 定期存款 5,000 无固定期限 1.755%
公司湖州市分行 存款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财运通 本金保障型固 2020.9.23-
公司湖州人民路证 174号 定收益凭证 10,000 2021.6.22 3.70%
券营业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财运通 本金保障型固 2020.9.29-
公司湖州人民路证 178号 定收益凭证 10,000 2021.3.29 3.40%
券营业部
合计 30,000 -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BJAA80008号)。报告认为,德马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德马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德马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査,保荐机构认为:
德马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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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叙嘉 胡亦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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