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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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5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要求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变更的项目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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