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柴股份:上柴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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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分别在法律和公司治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和柴油发动机研究、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领域就公司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重大经营决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事项积极献言献策,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并认真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规范发展、技术创新、内控等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日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等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健康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罗建荣先生: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工商管理学博士,兼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经济委员会委员。
    
    楼狄明先生:现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南昌智能新能源汽车研究院院长,上海市内燃机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内燃机学会常务理事、中小功率柴油机分会副主任委员、油品与清洁燃料分会副主任委员、高原内燃机分会副主任委员、内燃机排放后处理分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叶建芳女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罗建荣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罗建荣先生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另外,罗建荣先生还积极参加了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关会议。2020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罗建荣先生出席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罗建荣先生出席1次。
    
    楼狄明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楼狄明先生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另外,楼狄明先生还积极参加了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关会议。2020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楼狄明先生出席1次。
    
    叶建芳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叶建芳女士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另外,叶建芳女士还积极参加了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关会议。2020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叶建芳女士出席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叶建芳女士出席1次。
    
    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出席了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有关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积极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未对相关议案提出过异议,
    
    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并认真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良好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期间能够主动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实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保障了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及时收到公司定期发给各位董事和监事的经营情况资料报告,同时,独立董事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现金分红、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关注,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规范良好,能够注重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重视,公司也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在编制上市公司2020年度报告工作中,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能够积极按要求认真开展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和沟通工作,并对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司年度报告按期及时对外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公司在《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21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将继续运用各自的专业领域知识和研究经验,在法律和公司治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能源动力系统和柴油发动机研究、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审计等事项继续对公司规范运作、重大投资经营决策、战略发展、财务和内部控制管理和2021年公司正在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实现公司做大、做优、做强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罗建荣 楼狄明 叶建芳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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