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18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税前),按半年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
1.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标准考核后领取薪酬。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市场行业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薪酬执行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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