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慎分析,我们认为:
一、《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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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芬 卢贤榕 樊高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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