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航装备:江航装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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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积极勤勉,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将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秀芬、卢贤榕、非独立董事胡海,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秀芬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
                                                                     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批准      审计委员会    2020/3/18  近三年财务报告>、     2020年第一次              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及2020年财务预算    一致
      审计委员会    2020/5/29  的议案》                                    同意
     2020年第二次              《关于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一致
         会议                  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批准      审计委员会   2020/10/27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20年第三次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    一致
         会议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12/13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一致
     2020年第四次              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审众环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审计组制定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法规规定要求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基本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不断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使得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6、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况,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秀芬 卢贤榕 胡海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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