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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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27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3、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
    
    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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