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中信证券与中航证券合称“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马”、“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天马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409,624,610股公司A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95,472,172.60 元,扣除承销费用31,289,569.91元后,公司共筹得募集资金5,564,182,602.69元。此外,公司支付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99,83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62,982,768.16 元。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月18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91号)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982,768.1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62,982,768.16元,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利息结余总计92,410.10元转入其他账户,并已完成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专门用于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航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8639号《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验证。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982,768.16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在农业银行(账号为41005200040029937)、建设银行(账号为44250100003400004651)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费用) 556,298.28本年度投入募 556,298.28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556,298.28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总额(1)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3)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 (注) 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第 6
代 LTPSAMOLED 生产线二期 否 556,298.28 - 556,298.28 556,298.2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6,298.28 - 556,298.28 556,298.28 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无
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无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无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无
整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8639 号《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置换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验证。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982,768.16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无
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无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无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并出具了《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1921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深天马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深天马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少春 赵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卫明 杨滔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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